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巾帼制度
2020-12-01

南湖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巾帼文明岗工作管理制度


第一章  总则

第一条  为进一步加强巾帼文明岗的管理,充分发挥南湖景区游客服务中心讲解员“立足发展 岗位建功”的积极作用,树立嘉兴良好对外形象,结合实际情况,制定本工作岗位管理制度。

第二条  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是以提高职业妇女素质为目标,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,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,以科学管理为手段,以发扬岗位文明、提高岗位技能和增加岗位效益为重点,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。以南湖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全体讲解员为巾帼文明岗创建集体。

第三条  本制度是巾帼文明岗人员应该遵循的基本守则。

第四条  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巾帼文明岗人员。

 

第二章 领导集体建设

第五条  巾帼文明岗领导集体要讲学习、讲政治、讲正气,团结协作,开拓进取,争先创优意识强。

第六条  巾帼文明岗主要负责人政治、业条素质过硬,能够带领全岗人员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严格依法办事,在巾帼文明岗中有较高威信。

第七条  巾帼文明岗领导成员做到以身作则,廉洁自律意识强,表率作用发挥好,在巾帼文明岗的形象好,得到巾帼文明岗全体成员的拥护和支持。

 第三章 思想道德建设

第八条  坚持员工自学与中心集中学习、外出培训相结合的原则,提高岗位成员的综合素质。

第九条  定期和不定期组织讲解员开展政治理论、法律知识学习,了解国家时事政治、党史知识,学习专业知识、廉政建设、职业道德等内容,通过学习提高讲解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素养。

第十条  不定期组织讲解员业务学习,提高业务技能,及时进行考核和总结。鼓励大家积极参加学历教育和讲解员能力的相关考试。积极争取,提供更多外出培训和比赛的机会。

第十一条  提倡观看女性专题节目,学习现代女性独立、自强、奋发向上的可贵精神,时刻激励自己爱岗敬业,岗位建功,自觉提高思想道德素质。

第十二条 “三八”国际妇女节组织女员工参加集团组织的各项活动,增强员工凝聚力,不定期参观图片展览,加强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、社会主义教育,倡导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。

第十三条 开展内容丰富、形式多样的文娱活动,以提高女员工综合素养。如演讲、茶艺、插花、烘焙等活动。

第十四条 开展“献爱心  送温暖”活动,发扬一方有难、八方支援的奉献互助精神,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。

 

第四章 业务建设

第十五条  注重讲解员素质的提高,利用业余时间举办各种技能竞赛和技术比武,完善业务操作规程,落实岗位责任制。全体讲解员立足岗位奉献、岗位成才,发挥工作的积极性,主动性和创造性,敬业乐业。

第十六条  实行公开服务承诺,加强服务规范管理,公开受理游客投诉,接受游客和社会的监督。

第十七条  岗位成员必须准确掌握本岗位工作要领,熟知岗位职责和服务流程,为游客提供规范、高效、温馨的讲解接待服务。

第十八条  每天召开晨会,按月召开工作例会,针对工作中碰到的问题,进行探讨研究,商定解决对策,作好下一步的工作打算。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合理化建议。

 

第五章  环境建设

第十九条  南湖景区游客服务中心设立意见箱,现场投诉处理室。

第二十条  公开巾帼文明岗人员、岗位职责、岗位守则、服务承诺等内容。

第二十一条 全体讲解员要养成和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,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,不随地吐痰,不乱丢纸屑,不乱倒茶叶渣,保持室内室外、楼上楼下、上班下班环境干净、卫生。

第二十二条 讲解员各办公室坚持做到每日一小扫、每季一大扫,每日卫生小扫须在上班前对桌、椅、柜、地面进行大清扫,整理室内物品。每季卫生打扫则需擦拭灯具、门窗玻璃。五一节、国庆节、元旦、春节前都要进行一次全面大扫除。

第二十三条 大厅、走廊、会议室、盥洗室卫生由专人负责,必须始终保持洁净、整齐,无痰迹、无挂吊、无杂物堆放。

第二十四条 进行经常性的卫生检查和考评,并将检查考评结果纳入综合考核。

 

第六章  考勤制度

第二十五条 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,准时上下班,做到不迟到、不早退,坚守工作岗位。因故不能按时到岗或早退的,须向负责人请假。

第二十六条 离岗外出均需填写请假单或调休单,详细说明请假事由及去向,请假单或调休单原则上由本人事先提交。工作人员请假,须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。

第二十七条 工作人员请假不得影响接待工作。工作人员请假后,讲解员内部不能及时调剂的,应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,做好人员上的调剂和安排。

第二十八条 请病假的需出具医院证明。

第二十九条 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,需提供举办单位的文件(通知)。

 

第七章  会议制度

第三十条 办公会议

办公会议的主要内容

 1.总结本月工作情况,部署下月工作。

 2.研究落实有关事项的对策措施和有关问题的解决办法。

 

第八章  学习制度

第三十一条 全体讲解员必须自觉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,坚持集中学习与平时自学相结合。

第三十二条 全体讲解员必须遵守课堂纪律,按时上课,不迟到,不早退。

第三十三条 课堂上不吃零食,不看报纸,不看手机,不打瞌睡,保持安静,认真做好学习笔记。

第三十四条 建立集中学习点名(考勤)制度。

 

第九章  计算机管理制度

第三十五条 全体讲解员严禁在上班时间用电脑和手机娱乐休闲。

第三十六条 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U盘和光盘,不得把办公室的信息资料随意外借,不得为外单位人员拷贝资料,泄露单位机密。

第三十七条 未经许可的外来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计算机或相关设备。

第三十八条 中午休息时间关闭显示器,下班后切断计算机电源。

 

第十章  安全保卫制度

第三十九条 全体讲解员要树立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,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。

第四十条 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,切断照明、空调及办公室电源,消除各类事故隐患。

第四十一条 重要资料须妥善保管,以防失窃。

第四十二条 属于讲解业务的内部资料,不得外泄,要担负起保管好内部资料的责任。

 

第十一章 廉政建设制度

第四十三条 全体讲解员应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在任何时候、任何场合,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。

第四十四条  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,克己奉公,脚踏实地,勤奋节俭,不受收游客的小费。

 

第十    附则

第四十五条  本制度由嘉兴市南湖名胜发展有限公司南湖游客服务中心“巾帼文明岗”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
第四十六条   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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